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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南省科协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普信息化工程科普大屏运行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1-04-30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普信息化工程科普大屏运行管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科普信息化工程科普大屏运行管理指导意见

2017年起,省科协、省财政厅联合实施了河南省科普信息化工程,在若干科普信息化试点县主要乡村(社区)的科普文化广场建设了一批科普大屏,进一步完善了基层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全省科普信息化大发展,有效促进我省公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但一些地方也存在开机率低、运行管护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河南省科普信息化工程实效,切实发挥科普大屏促进科技“进村、入户、到人”的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普工作相关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科普需要,努力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以高质量科普公共服务推进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持续跨越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守科普阵地,推动融合共享。鼓励各地整合部门资源,充分发挥科普大屏信息高速通道的作用,进一步夯实科普阵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发展需要。

实施分级播控,把好安全防线。赋予地方播控权限,支持各地个性化、特色化使用,坚持“谁播放,谁负责”,确保节目安全。

明确各方责任,落实共建协议。省科协负责平台、系统、技术服务,县(市、区)作为使用主体要落实保障条件并提高使用成效,省辖市科协要认真做好协调、指导、督导工作。


(三)主要目标

创新运行机制,联合各方力量,坚守科普阵地,融入中心工作,有效提升科普大屏使用效果,将科普大屏打造成为推进基层治理的重要阵地,让信息化成果有效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实施分级播控,严把节目安全

1.有序推进分级播控。省科协播控平台支持分级播控,经授权后,地方可对科普大屏进行远程播控管理(不需要进行硬件建设)。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向省科协提交授权申请,并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技术对接。

2.严把节目安全防线。认真落实“谁播出,谁负责”,各单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建立完善的节目制作与播出审查制度,确保推送节目安全,不得出现任何违法违规信息,不宣扬低俗迷信及伪科学。


三、落实基础保障,加强日常管护

3.落实电网基础条件。各地要按照“共建协议”落实科普大屏电源、通信网络等基础条件,落实电费、通信费的支付主体及支付责任,确保科普大屏在天气正常、设备完好的情况下开机率不低于50%。

4.加强日常基础管护。各地要按照“共建协议”落实专兼职管护人员,负责科普大屏卫生清洁、异常状态反馈、简单故障排除等日常基础管护。要签订管护责任书,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护人员履职意识与能力。

5.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省科协按照“共建协议”将科普大屏资产移交给当地,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确保不产生危及他人的安全风险。


四、推动融合共享,提高使用效果

6.整合各渠道资源。科普大屏是服务基层的信息高速通道,支持多部门共享使用。要主动加强与党建、宣传、科技、文化、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协作,或与专业机构合作,推进科普资源与宣传渠道共建共享。

7.服务当地中心工作。鼓励各地积极将科普大屏与乡村振兴、党员教育、文明创建、移风易俗、“三下乡”、志愿服务乡村行、防灾减灾、平安建设、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结合,切实发挥科普大屏在推进基层治理中的阵地作用。

8.丰富线上线下活动。鼓励各地依托科普大屏,以青少年、农民、老年人、妇女等不同人群为服务对象,策划组织开展科学教育、农技培训、健康教育、法律宣传、露天电影、广场舞大赛等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科普文化活动。


五、强化目标考核,做好管理服务

9.优化平台技术服务。省科协搭建安全可靠的设备机房与播控平台,持续优化用户体验,有效支持各地实现远程网络化播控,由省科协全媒体科普传播中心为各县(市、区)提供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服务。

10.目标绩效跟踪管理。省科协全媒体科普传播中心要建立日常管理档案,记录各地科普大屏的建设接入、开机率、运行效果等情况,督导各地达成目标绩效。省科协将定期通报各地科普大屏运行效果,对运行效果好的进行表扬奖励。